我怎麼學英文─(2) 聽力和閱讀

我如何精進吸收英文資訊的能力。

為何吸收資訊

我認為在做一件事之前,要先考慮為什麼而做,目的為何。對我來說,吸收資訊是一種讓我開心的習慣。

吸收資訊

我會在下面簡單說明我如何精進聽力和閱讀的能力。

聽力

我在高中以前,所受的英文教育來自學校,大部分都是閱讀。所以我一開始在聽力上也有障礙。

Podcast

我開始克服聽力障礙的契機大概是從大一玩 Fantasy Baseball 並建立聽Podcast的習慣開始。

我自己的例子

Fantasy Baseball 是一個網路上的遊戲。通常是十到十二個人建一個聯盟,在每季MLB球賽開打時,模擬自己是棒球隊老闆,從所有的棒球員中選出25-27人作為自己的球隊,並用全壘打、盜壘、勝投等等計分。季後看誰拿冠軍。

作為一個棒球迷,這個概念對我相當有吸引力,所以我就加入了一個網路上的聯盟來玩。

但我很快發現一個問題:我認識沒幾位MLB球員。連選秀都不知道要選誰。

為了認識更多MLB球員,我開始到美國的運動網站上找資料。有一天我發現一個 Podcast 叫做 ESPN Fantasy Baseball Podcast,是兩個主持人每周討論哪些球員這一季會爆發,哪些球員會打得很爛。換句話說,就像是第四台財經頻道裡講得頭頭是道的老師,只是主題是棒球。

剛開始聽的時候,我覺得他們講得很快,所以我只聽得懂一部分。但因為當時沒有其他更好的選擇,每次只要他們推出推出新的一集,我就會把它放到我的 iPod 裡面,有空就會聽。

過了差不多一年,可能上百小時的時數後,我就能聽懂 95% 以上這兩位在討論的內容。

我大三到美國交換學生時,發現周遭的人講話的速度也跟這兩位主持人差不多,甚至還比這兩位慢,所以從搬來美國的第一天起,我對於當地語速就沒有適應問題。

如果你對棒球無感咧?

那就找出在你所喜歡、有興趣、或想精進的領域,有什麼樣的 podcast。

舉例來說,如果你想

  • 做事更有效率,就可以 Google 搜尋 “productivity podcast”
  • 想學資料科學,就搜尋”data science podcast”

等等。換句話說,就是找到自己想達成的目標,然後不斷的聽。

手機 app

內建的很廢,不建議用

我自己是用 Overcast:

  • https://overcast.fm/

另外很多人用 Sticher:

  • https://www.stitcher.com/

影集

很多人會去找英語的影集或電影來看,我認為這也是個很好的辦法。

唯一要注意的是,在找影集時,盡量找自己有興趣的來看。像是台灣不少人看的六人行 (Friends),我真的是看不下去,我到現在還是沒有從頭到尾看完一集過。反之像是 The Wire, Breaking Bad, Stranger Things 的劇情類影集我就看得很開心。

有聲書

這可能是對成年人來說最好的辦法。不僅能練習英文,還能對生活中大小事有幫助。

我自己是訂閱兩個 App: Audible 和 Scribd. 只要有信用卡,就能在美國的亞馬遜上用一個月美金$16買 Audible 的 Credit 來換取有聲書,只要不喜歡就可以無理由退掉換另一本。

我同時也有用美金 $9 訂閱一個手機應用程式 叫做 Scribd,它就像圖書館一樣,有大量的有聲書能聽。我從去年三月發現 Scribd 開始大概聽了四十本書。

在學習新知和語言時,不斷複習同樣的材料是一種有效學習的手段。在讀書時,如果內容不是技術類的或準備考試用,那用聽的和用讀的,所獲得的資訊量都差不多。但不像實體書,有聲書可以在開車時或運動時聽,一石二鳥,所以我大力推薦。

在聽有聲書時,如果講者就是作者本人是最好,因為其中的抑揚頓挫會最接近作者在寫作時內心的想法。講英文時的語調可能是僅次於字彙量的重要指標,這我會在口說的部分說明。

什麼時候聽

我個人認為通勤時或做家事時是最好的。我在車上或家中通常都是把 podcast 和有聲書當作背景來播放。跑步時也是一個很好的機會。

閱讀

我認為英文能力最重要的指標就是字彙量。

所謂字彙量,並不是指背了多少單字:這個評量方式對於考試有用,但出了考場就沒有意義。提升字彙量,代表一個人在吸收或傳達資訊時能理解或表達出更豐富的想法。

字彙量和閱讀速度有大幅相關,也會影響你對內容的理解程度。作為成年人,大部分時候我們想知道的並不是單字本身,而是文章或書本中所傳達的訊息,或可以拿來利用的資訊。

特別是在網路上搜尋資料時,能不能用一兩個字就找到想找的資訊,大部分取決於對於該領域字彙的熟悉程度。換句話說,字彙量就是決定找到有用資訊速度的關鍵。

對我來說,內容可能是

  • 修車
  • 健身
  • 運動
  • 職涯資訊

等等。

讀英文書

大量閱讀,就是提升字彙量最好最快的方法。

我來美國前的閱讀能力是兩個習慣養成的

  • 讀棒球文章
  • 讀科幻小說

我會用讀小說為例,來說明我是怎麼做的。

讀英文小說

根據我自己的統計,我在清大的三年間讀了約四十到四十五本英文小說。第一本讀的小說是 Frank Herbert 的科幻經典《沙丘魔堡 Dune 》。

Dune

當我在台灣和人提起我讀過很多科幻小說,而這對我英語能力有很大幫助時,通常對方的反應是:「讀英文小說聽起來很棒,可是書很厚一本,要花很久時間才讀得完。」

關於這個說法,我基本上是同意的。我在讀的時候,有稍微注意一下我讀的速度。我大一時,一個小時可能最多只能讀二十頁。後來到大四時,一個小時可以讀四十到五十頁。

所以閱讀速度是會隨著閱讀量提升的,但剛開始時,因為認識的字不夠多,所以要常常查字典,這就會影響閱讀的樂趣和速度

所以我自創一個自認還不錯的方法,可以保持閱讀的樂趣和速度,也能提升自己的字彙量。

查單字的方法

在讀英文書時,每次翻開字典,就至少會花30秒,打斷我在閱讀時的思緒。有時候一兩個單字不懂,因為前後文的關係,並不會影響整體的理解。

我後來意識到這個一邊閱讀,一邊查單字的習慣,是降低閱讀樂趣的關鍵。

所以後來我在讀書時,旁邊都會備著一張 A4 紙和筆,放在我要讀的書旁邊。在我讀的時候,我不會一邊讀一邊查,而是遇到看不懂的字或片語,就會跳過,但是會把這個字寫在 A4 紙上。

當這張紙上的字累積夠多時 (大約20-30個字),我就會一次把它查完。查完以後會*再用手把這些單字抄一遍,加深印象**。

根據統計,一般英文書最多不會用到超過七千字。每個作者也都會有自己的習慣用字,所以通常查一遍以後,在同一本書出現第二次、第三次的機會相當高,等於每次查單字都是在為之後鋪路。

寫下來的理由

因為把閱讀和查詢單字的時間分開,所以在瀏覽書中內容時,不會因為需要查單字而影響閱讀的樂趣。

我要能完全記住一個單字的意思,如果沒寫下來,大概要查七到八遍。寫在紙上的好處是,因為手有在動,等於是用物理的方式加快加深腦內的印象。

不用學我

現在網路時代,不需要一直抱著書才能達成大量閱讀。和聽力一樣,找出自己想吸收的資訊,用搜尋引擎來查資料,就會有數不盡的文章可以讀。

當然,一般網路文章和書籍作者的寫作品質還是沒有辦法比較。所以這點是見仁見智。

其他網路時代的辦法

現在吸收英文資訊的管道和十年前比起來多得太多。像是網路上影片很多,找出自己喜歡的 youtuber 或是實況並訂閱來看,也是很好的作法,因為提供娛樂或教育的同時,也可以認識到英語母語的人會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做出什麼反應。

以閱讀來說,可能是要上購物網站購物,或是研究食譜之類,這種做中學來達成一個目標的方式,是最有效率的,也是網路時代的好處。

找出自己想學習的領域,或是自己喜歡的娛樂方式,然後用英文去實踐。我想這是最好也最長久的辦法。

不用怕看不懂、聽不懂

不管學什麼東西,第一次都是最難。第一次嘗試不靠字幕看電影、第一次讀英文小說,都不容易。不用等到「準備好」再開始。如果覺得這個目標有價值,那就去做就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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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ritten on February 2, 2020